尊敬的校领导及有关部门:
为了培养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,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,并结合我校学生以往参加课外活动的实际情况,经深入学生调研和体育教研室讨论,现拟对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参与和考核方法调整如下:
一、一年级全体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外体育活动,参与和考核方法:1、第一学期从第4周开始至第18周结束,第二学期从第2周开始至第16周结束,每学期每个学生至少完成15次“打卡”考核,学生每周可进行2次“打卡”。
2、“打卡”有效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下午4:15~5:15,方法为体育馆第一次打卡,跑或快走至田径场第二次打卡(或田径场第一次打卡,跑或快走至体育馆第二次打卡),完成2次打卡的有效时间为:男生12分钟,女生15分钟。
3、学生在一学期内“打卡”达不到规定次数(15次),该学期体育成绩为不及格,体育总分记5分,待下一学期(开学初前3周)补足后记为补考及格(60分);按时完成规定次数者报学校团委给予素质拓展分1分。
4、“打卡”方法:学生持校园一卡通到第一个打卡点后,将一卡通放到值班老师的手持机上,听到“滴”声后再离开,跑或快走至第二个打卡点进行第二次打卡;在活动过程中学生应注意安全,不得从校外穿越。
二、高年级同学的课外体育活动将由学院、班级自己组织,或学生参加运动队训练、体育社团等形式进行,完成一定次数由校团委评定给予素质拓展分。
妥否,请批示
体育教研室
2013年8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