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教学管理条例
一、体育教师工作职责
1、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要求,认真填报授课进度表,在开学时上报本教研室,教研室统一上报基础部。
2、教师应在上课二周前写好教案。
3、教师应在课前五分钟完成场地器材的一切准备工作。
4、教师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不得私自停课、调课、并课和代课,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病、因事不能上课应提前报告基础部或体育教研室,以便教研室及时安排代课教师。
5、教师上课注意仪表、举止文明,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、鞋。准时上、下课,上课时不接电话,不会客,不抽烟。
6、切实做好上课考勤工作,对迟到缺课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,做好思想工作。
7、阴雨天不得擅自停课,室内场地安排确有困难时,教师应及时调整教学内容,努力安排体育理论课或电教课。
8、教师上课应精讲多练,因地因材施教,调动学生的锻炼积极性,并重视体育能力的培养。
9、提高学生身体素质,合理安排运动量,认真做好达标测试和体育考核工作。
10、课后督促学生做好体育器械借还工作和爱护公物的良好风尚。
11、期末课结束后二周内上交教案、点名(成绩)登记册。
12、认真参加教研活动,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。坚持每月听课一次。
二、体育课课堂常规
1、学生是体育课教学主体,应树立正确的体育意识和学习态度,积极主动地参与体育课教学活动。
2、学生应穿着运动鞋和运动服上课,避免因着装面造成的运动损伤。
3、不迟到、不早退,病假持校医务室证明,事假持学院办公室证明。旷课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凡迟到、早退一次从体育成绩中扣1分,旷课一次扣3分。凡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(含三分之一),不记体育成绩,需重修。
4、团结友爱、互相帮助,共同进步。体育委员和班干部应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和课堂教学组织,教学结束工作。课堂中要重视安全,互相帮助、互相保护。
5、爱护体育器材和教具,下课应及时协助体育委员把教具归还出借室,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。
6、讲文明,讲礼貌、讲卫生,不随地吐痰和扔废物。
7、课内外结合是增强体质,提高运动技能的有效途径,每天应安排一定时间进行课外锻炼,自觉完成课外作业。
8、学校运动代表队成员,一年级跟班上体育课,二年级需由教研室批准,可以不参加体育课(其体育成绩由教练综合评分后,交所在班的任课教师)。留级生不能免体育课。
三、体育课成绩考试与评定办法
体育与健康课程是学生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程,根据学校成绩考核规定,每学期均应进行考试,对学生成绩应进行全面地考试和综合评定。
1、考试内容
(1)体育的基本知识和专项知识;
(2)专项技术成绩;
(3)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;
(4)平时(学习态度、出勤、纪律等)。
2、考试注意事项:
(1)学生每学期缺勤超过1/3者,其成绩应记0分,应重修。
(2)每学期考试内容,开学初向学生公布,以便学生加强锻炼,争取优良成绩。
(3)考试应严格认真,严格遵守各项考试制度。因事、病缺考时,对符合请假手续的学生可给予缓考。缓考期间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来确定,记入缓考与考试成绩相同。无故缺考的学生,不予缓考,按“不及格” (最高记50分)处理。
(4)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不及格的学生,体育总评不及格(最高记50分)。
(5)凡成绩在60分以下者,应参加补考,补考不及格应重修。
四、体育课听课与评课制度
为了全面、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,倾听师生对体育教学部教学工作的意见,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,体育教学部根据学校要求,建立并加强领导干部与教师听课评课制度。
1、每学期学部领导听课不少于6次,并于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填写听课记录;
2、每学期学院内教师相互听课不少于2次,并在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填写听课记录,教师应在第8周前,利用平台完成至少1次听课情况录入,此项纳入期中教学检查考核内容;
3、学院教学秘书分别于第9周(期中)及第17周(期末)结束前将听课评课情况反馈教务处;
4、体育教学部听课制度旨在研讨教学内容,交流教学方法,改善教学效果,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。领导干部听课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,涉及到教学设施、教风、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;
5、学院领导听课应重点关注青年教师开设课程和评教后5%教师的课程,对于评教后5%教师的课程,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;
6、领导干部听课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参考依据。
五、体育器材出借制度
为了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活动,方便学生进行体育锻炼,增强体质。体育器材室特向全校学生开放,同时为使体育器材有序的进行管理,保障体育课的正常进行,现特定以下制度:
1、体育器材出借时间:周一――周五下午3:10----5:10。
2、出借人必须为本校在读学生,凭本人学生证、身份证或胸卡,一人一证(卡)一器材出借。
3、为保证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,借出器材采取当天借当天还的办法,周末借可下周一上午还。超过一天每件罚款三元,超过二天则加倍,以此类推。
4、所借器材归还时,不得以次充好,违者将按原价赔偿。如有损坏或遗失,将视情况严重以原价的50%----100%赔偿。
5、利用他人的证件进行借用者,一经查实,将上报校保卫处,同时处以五倍的罚款。
2019年3月
体育教学部